2018年11月8日,三穗县发生一起酒后驾驶车辆闯红灯碰撞右方道路放行车辆且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当天中午14时52分,驾驶人肖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摩托车从二中方向往花园边方向行驶,行驶至东门口十字路口处,未按十字路口信号灯指示行驶,直接闯红灯过去,碰撞右方道路放行车辆,造成两车受损。事发当时,被撞车辆驾驶人杨某下车查看车辆情况,发现只是轻微受损,介于十字路口处,杨某也不想耽搁时间,于是要求肖某根据车辆受损程度进行赔偿便了事。怎奈杨某好说歹说,肖某一言不发,横竖不搭理。杨某无奈之下,只好拨打了交警报警***,由交警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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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经交警部门人员现场勘察、调查监控视频资料、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该起交通事故发生直接原因是肖某在中饭时间喝了酒,开车从二中方向往花园边方向行驶,途遇交通信号灯,未按信号灯指示行驶,直接闯红灯后碰撞右方道路放行车辆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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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在调查期间,肖某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且在事故现场也不好好配合交警工作,时不时还出言不逊,态度恶劣。后经交警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肖某进行检测,肖某属于酒驾,随即肖某被送往医院进行抽取血样,其血液目前已被送至黔东南州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等待肖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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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在此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养成良好交通习惯。时刻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十字路口看清楚,绿灯亮了才能走。”(来源:三穗交警)